随着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宣传和推广,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越来越高,其中也不乏借着维权的名声闹事,试图吃霸王餐的消费者。面对这样的消费者,我们该怎么做呢? 3月15日,我接到了一起投诉,用户投诉门店为其办理了手机,更改了更高档次的套餐,觉得每月的消费很高,要求退还手机,将套餐改成原来的。后台查询了一下,工单为双验办理,有客户签字,流程没有问题。也就是说错不在我们,而在用户,是用户觉得套餐太贵了,想借着3.15这阵风毁约,还不想付违约金。 其实想毁约也可以的,协议也是允许中断的,交下违约金嘛。给用户查询了下,违约金共计700元,用户不乐意了。 “你们之前多扣的钱我也不要了,违约金我是不会交的。” 我去,听这意思,我们应该感谢他,谢天谢地谢谢他,没要我们赔他的钱! “我们之间有合同的,协议期两年,您现在要中途停止协议,肯定要支付违约金的。” “这一个月的套餐费太贵了,我是不用流量的,就接接电话,你们给我开那么高的套餐。” “都有您签字的呀,我们送一个手机给您,协议期两年,有最低套餐要求的,您当初也认可的。您要对您的签字负责的,而且,您都用了五个月了。” “手机我没用,放在家里,我不要了,还给你们。但是套餐我要改成原来的。” 面对客户的胡搅蛮餐,门店理智面对,跟用户说,“这样,您把手机明天带到店里来,如果手机真的如您说的一样,全新的,那我们回收,套餐帮您改成原来的,如果手机又损坏,您如果要改成之前的套餐,必须支付违约金。” “好的呀,如果手机损坏了,这个手机我就买下来。” 第二天下午,用户又到门店来了。坐在店里不肯走了,还一把抢过工作人员的鼠标,非要解决了他的事情才罢休。营业员打电话给我,问我怎么办。我说,先看看手机,既然用了五个月,手机肯定会有不同程度的破损。 营业员看了下手机,手机边缘的漆有一块掉了,还有一块凹进去了。这样的手机肯定卖不出去,门店不可能回收的。 按照之前用户说的,如果手机有破损,要改回之前的套餐,用户需要将手机买断。查询了下,目前该手机的市场价在700元。但是用户觉得贵了,又开始耍赖了。 “不可能这么贵的,我认识卖手机的人的,这个手机顶多三四百。”让他把卖手机的人找来有不找,就是吃定了我们怕3.15投诉,肯定会答应他的要求。既然我各项流程都是正确的,没有漏洞,我为什么要同意用户的无理要求呢。 门店试图不搭理用户,可是用户赖着不走,也不让营业员离开。正好那天我也在现场,我说打110吧。正中用户下怀,他就是想找个中间人替他支持公道。 过了一会儿,派出所的人来了,问清了事情原委后,说不归他们管,建议用户打3.15投诉热线。3.15投诉热线,用户早打了,但是用户理亏,根本就不会追究门店的责任。 其实,工作中碰到过不少这样的用户,又想用你的手机,还不想付话费,就想趁着3.15耍个赖。 面对这样的用户,我们首先要自查,看自身的流程有没有出问题,如果没有问题,面对消费者的不当请求,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说NO。如果消费者继续胡搅蛮缠,完全可以拨打110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