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最近非常困惑我的问题,请大家给点建议,先来讲讲我们的状况吧。 我(现36岁)和先生(现43岁)认识5年,再婚时他女儿跟我们,婚前有自建房说好留给他女儿,我完全认同,且婚前说好我母亲需要我们照顾,以后我们再共同要个孩子。现在结婚已有3年多,自结婚在一起后对老人很好,平时也买菜做饭(仅晚餐),他建房后一直未工作,收入来源房租(每年6-7万他自己管理),我平时上班(年收4万左右),平时家里开销他负责,我的开销他不负担也不上交,平时感情还好,但说好的要孩子就完全变卦,找各种各样合理不合理的理由,比如年龄大了孩子还没大我们就老了,或者他女儿和我们小孩关系不好他会很为难,更甚是要是孩子不好我会抛下他和孩子不管,再沟通此事我就说不要孩子也可以,要么每个月固定给我1500-2000元生活费,要么另外买房子,你女儿要保障我可以理解,但我也要我的保障,全部被强硬拒绝,甚至冷战。 母亲和很多亲朋都在为我以后担忧(我家在千里外的外省),现在自己也在想这些问题,如果从头到尾我在这个家没有保障,还不如现在就分开,自己养活自己,不寄希望于他,免得哪天一语成谶孤独终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