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

关于人身意外保险你需要知道的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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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0 10:56:05 来自保险规划 来自PC [ 复制链接 ]
​导读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意外伤害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是一个比较常见的不可控因素,为了更好的应对未知的风险,在意外来临时使我们不必受到过多的损失,如果经济条件允许,我们每一个人最好都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投保人向保险人缴纳一定的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在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死亡、残疾时,保险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保险金。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含义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
、必须有客观的意外事故发生,且事故原因是意外的、偶然的、不可预见的。
2
、被保险人必须有因客观事故造成死亡或残疾的结果。
3
、意外事故的发生和被保险人遭受人身伤亡的结果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系意外事故的发生是被保险人遭受伤害的原因,而被保险人遭受伤害是意外事故的后果。

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
意外死亡给付和意外伤残给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基本保险责任。疾病导致被保险人的死亡和残疾,不属于人身意外保险的保险责任。

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承保条件。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承保条件较宽,高龄者可以投保,而且对被保险人不必进行体检。

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限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限较短,一般不超过一年,最多三年或五年,但是有些意外伤害造成的后果,却需要一定时期以后才能确定,因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一个关于责任期限的规定,系只要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事件发生在保险期限内,即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通常为90天、180天或一年)造成死亡或残疾的后果,保险人就要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即使在死亡或者被确定为残疾时保险期限已经结束,只要未超过责任期限,保险人就要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的给付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属于定额给付保险,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死亡保险金的数额是,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当,被保险人死亡时如数给付,残疾保险金的数额,多按保险金额的一定百分比给付,一般由保险金额和残疾程度两个因素确定。

五、人身意外伤害责任准备金的计算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责任准备金的提取和核算方面与人寿保险有很大的不同,按当年保险费收入的一定百分比(如40%50%)计算。

总结

关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有关内容,今天我就跟大家分享到这里,希望通过这篇文章能够使大家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在投保的过程中选择更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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