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

医保异地就医费用报销,你需要知道的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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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8 15:22:54 来自保险规划 来自PC [ 复制链接 ]

导读

​当异地就医时,你知道不同情况下如何进行费用报销吗?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提到医保卡,作为劳动者来说我们首先想到的功能是可以用卡内的余额在药店购买药物,也可以在生病就医时,持医保卡进行医药费结算,当然支付的前提是卡内有余额。


今天我就跟大家分享一下,在异地就医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
​1

异地转诊转院人员,住院治疗报销流程


参保人员因疾病救治需要,需进行转诊或转院的,首先应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专家会诊,会诊完毕后在定点医院填写转诊转院备案表。

就诊医院如属联网医院,则可持备案表到社保经办机构备案,备案完毕后,再办理出院手续的时候,医药费将进行即时结算。

​2

长期驻外地工作人员或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治疗报销流程 

1)门诊看病报销流程
参保人员将门诊看病的门诊处方、病历、有效费用清单交单位相关部门,由单位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携带以上资料到本市区级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2)住院治疗报销流程
异地就诊医院为社保联网医院的,应先到区级社保经办机构备案,备案完毕后办理出院手续时,医疗费将即时结算。

异地就诊医院为社保未联网医院的,就诊时需自行垫付医药费,在办理出院手续之后, 将有关住院资料送交单位,由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

具体资料包括:
1、住院期间的各类有效的费用单据。
2、病历首页复印件
3
、医嘱单复印件
4
、汇总费用明细
​3

临时在外地突发急症,住院治疗报销流程

参保人员临时在外地突发急症,需住院治疗的。入院后应及时告知本单位,由本单位在本人入院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社保经办机构。医疗费应由本人先行垫付,出院后单位凭有效费用单据、病历首页复印件,医嘱单复印件、汇总费用明细,出入院记录复印件、相关检查单据复印件等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在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参保人员临时在外地突发急症,需住院治疗的,原则上只能报销其中一所医院的医疗费用,如出现多所医院的医疗单据,必须附有相应的转诊证明,否则不能进行报销。
​总结

​最后给大家几点温馨提示:

1、因病住院时,应第一时间向工作单位社保负责人说明情况,使单位对员工住院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
、因病就医或住院治疗时,应养成随手保留费用单据的好习惯,这是进行,医疗费用报销的原始凭证,如出现缺失,将直接影响医疗费用的报销金额。


3
、因病住院治疗的,在出院时请及时到医院的病案室复印本人的出、入院记录、病历、住院小结等相关病案资料,避免因为资料准备不全,影响医疗费用报销进展。


   
注:以上医疗费用报销流程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及时咨询当地社保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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