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前几天有公公的朋友来家里做客,是一对夫妻,有一个儿子已经结婚,儿子儿媳妇都在外地工作,生有宝宝由丈母娘在工作地照看,这是前提。 老人为儿子提供了婚房,全款与否,是否加女方名字我不知道,但是女方父亲陪嫁了一台20万+的车写的女方名字,没有孩子之前夫妻俩属于异地夫妻,车子处于半闲置状态,后来有了孩子儿媳妇带着孩子和离异的妈妈去外地投奔老公,并开走了陪嫁车,方便照看孩子,出游去医院什么的,因此公公大怒。 这不,来我公公家找我公公吐槽了吗?反复就一句话,这是我们家的车,怎么能让她开走呢?坐在旁边的我,很尴尬啊!
朋友们,你们评评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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