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各位! 周六的时候,跟同事去轰趴,周五的时候用借记卡预付了400的房费。 到了之后,我又现金支付了300的押金。 同事A买酒花了大概500块,同事B买披萨饮料之类的花了400块。 由于喝高了,超过了预定的时间,300块押金也当了房费。 这样下来,一共支出了1600元,一共10位同事,平均一人160元。 由于我支出最多,因此结账的时候,大家决定都把钱先给我,3个同事把钱转到我的支付宝,4个同事把钱转到我的微信零钱,我再通过微信钱包分别推给了A同事340元,B同事240元,帐就算结了。 我现在就是在不知道该怎么记账了....求助一下各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