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qunel 于 2022-3-5 19:10 编辑 近日消息,男子以9.9元价格卖父亲自制酸菜被买家索赔1000元?售出9笔,总价不过90元,索赔1000,冤不冤? 01 3 月 4 日,贵州黔东南,林先生称售卖自家老父亲腌制的酸菜被买家以三无产品投诉到市场监管部门。林先生与收货人沟通后被告知要撤销投诉需要赔偿 1000 元,只愿意短讯发收款码收要赔偿 1000 元。林先生称 75 岁父亲知道后心疼儿子难过到流泪,目前还在和索赔者沟通,有关部门也在协调处理中。 图源网络,侵删 农民可以自产自销食用农产品,但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标识后才可销售,林先生被索赔千元有一定法律依据,但从道德人情上来讲,不提倡消费者这样做。 于法有过,于情不罚,建议退款。 此酸菜总共卖出了9袋,售卖不足90元,除去原材成本,快递等利润着实不多。 林先生在网上售卖的自制酸菜不属于预包装食品,而是属于食用农产品(初级加工农产品),可以自产自销,无需办理生产许可资质。但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个人销售的农产品,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标识后才可销售。因此,林先生销售自制酸菜也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包装、标识,让消费者知晓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添加剂的具体情况,也方便执法机关按照法律规定对产品进行抽检、检查。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违法销售“三无”农产品,行政机关只能先限期责令整改,不能直接处罚。 于情不罚,于理可退。 打假占坑索赔,于此情有背食品法规初衷。 下网友热议也值得重思。 “自己吃或者送人无所谓,如果想卖货就要有相关资质,是对消费者负责。否则就不要卖。” “手工泡菜属于初级农产品,可以反诉职业打假人敲诈勒索罪,赢定了,网络证据灭失不了的!” 如果不是农民自产自销,而是以家庭作坊的形式批量生产,通过互联网平台批量销售,因其受众较多,酸菜本身又不易保存,容易滋生细菌,极易引起食品安全事故,那么就应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有关包装、标签、标识、添加剂的相关规定,以便出现食品安全风险或事故时可溯源、可追溯。 03 农产品小微行业,如何管理自己的账目呢? 上文所说的卖出去9笔,是什么时候卖出的呢?通过帐单,如何更精准地体现。 打开神象云农产品销售帐本,通过分类记帐即可完成。 打开账本,按个人实际商品名适当修改分类即可使用,账本自动汇总收支,重要数据体现于首页,并有每天的流水曲线图可以查阅。 每天记帐,调整收支,适当地补充销售TOP项,预防为主。 记帐时,利用拍照功能,可将相关发票,记帐截图做为附件一并保存,单笔帐单支持最多9张图片。取证有据,帐本 so eas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