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未晞财录 于 2021-11-13 19:58 编辑 你好,我是未晞。
01
10月的某一天,到办公室的上午,我就被通知失业了。
上份工作福利非常好,我在那家公司工作好些年了。公司见证了我拍拖、结婚、生大宝二宝,升职加薪……
这待遇简直比当老师还好,然而不稳定。因为一些业务问题(外资企业的撤离),大约5、6年前就开始年年人事架构调整(裁员),没想到今年调整2次。
这天的体验真是糟糕透了。(哭出声来)
我的经理,我隔壁组经理等等一些同事这次都被迫失业了。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
虽然很伤心,但也只能接受。
02
在职上班或即将在职的朋友们,大家最好都读一读我国的劳动法。
我查了一下,公司这几年的裁员行为算是属于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2N+1的经济赔偿金(2倍的经济补偿金)。
但实际上我获得的赔付是经济补偿金N+1,没有经济赔偿金。可是公司同时额外支付了一些工龄补偿金。客观来说,比许多企业“良心”了。
所以公司又属于与本劳动者协商一致的解除劳动合同,就不属于违法了。我不想再费时间精力去协调或起诉,就接受了这份赔偿。和公司硬碰硬不但费时费力,可能还会影响后续找工作,罢了罢了。
在不违反保密协议的情况下,言尽于此了,谢谢诸位朋友的关心。
所以大家记住,公司合法和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赔偿N+1的经济补偿金。违法情况下,应当赔偿2N+1的经济赔偿金。
其中1为代通知金,即企业没有提前30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需要支付1个月的补偿金给你。
其中N为工作年限,满6个月时为1个月工资补偿金,不满6个月为半个月工资补偿金。
多懂得一些劳动法相关知识,有备无患。
03
台风过后,我随即去街道办办理失业登记。但原公司当月承诺仍为我购买社保及公积金,需要原公司为我办理停止参保后才能办理。
到11月1号时,社保系统反应过来,我失业登记才成功,并办理了领取失业金。需于再下一月即12月时开始领取失业金。
30多岁了,失业是多么现实又很难避免的事情。
失业了不要慌,该做的事还是要做。
办理失业登记,我们可以领取失业金。像未晞在深圳,失业金的标准是最低工资标准的90%。也即是2200*90%=1980/月。另外还有求职补贴330元/月(最多可领取6个月)。
在待道办办理了失业登记,又去24小时自动柜员机自助办理领取失业金。这个过程是需要签约的,承诺自己会继续求职找工作,承诺自己的失业事实是真实的等等。
疫情以来,失业人数是比以往多很多的,现在失业登记和领取失业金的程序非常简化。想想去年我老公失业时,领取失业金跑了两趟,准备的资料也比较多。而我本次办理,除排队外,也就十分钟的事情就办理完了。
失业金可领取的月数是和自己缴纳的失业保险金挂钩的,各地有各地的政策与领取金额标准,具体可以直接咨询街道办。而我能领取的求职补贴330每月,这个似乎只有深圳才有这份补贴。
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深圳的是1980+330元,够我们家一个月菜钱,在没有找到下一份工作前,是一份非常好的保障。失业保险基金每月会自动打入我的社保卡银行卡里。
步入职场多年,我有意识到生存危机:我们首先要活着,之后才能考虑其他。失业保险每个月个人缴纳几块钱,在失业的时候,失业金的好处便体现出来了。
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待遇。
另外,在自助柜员机办理的时候,我特别看到这一条规定: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能参加养老保险。
所以,有条件愿意以灵活就业人员自行缴纳社保的朋友,就不要办理领取失业金了。
最后,失业了不要失去自信,我是永远认为自己是个优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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