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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姐姐要扶养未成年弟弟?为何许多人选择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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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8 11:52:31 来自记账晒单 来自PC [ 复制链接 ]
本帖最后由 无飘飘飘 于 2021-4-8 17:17 编辑

“父亲说,兄弟姐妹原本是天上的雪花,谁也不认识谁,但从天上飘下来后就会融为一体,结成冰、化做水,谁也离不开谁了。

至今都还记得这段,学生时期看过的电影《我的兄弟姐妹》,开头的开场白。



电影中母亲发病,父亲坚持连夜送医,可不幸的是两个人遭遇车祸,双双去世。兄妹4个人一夜就成了孤儿。因为受不了收养亲戚的白眼,老大哥哥带着弟弟妹妹离开。但是尚未成年的老大自己都养不活,更不用说3个弟弟妹妹。最后只得挨家挨户磕头,跪求好心人收养弟弟妹妹们。


眼下也有部电影《我的姐姐》上映,片中有相似的情节:父母去世,留下姐弟俩成了孤儿,好在姐姐已经成年。不过同样出现一个问题:已经成年的姐姐,一边是考研追求人生理想,一边是养未成年的弟弟,应该选择哪一个?


一、道德和法律上,都要养!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

换言之,如果祖辈也已不在,已经成年的姐姐,确实有义务代替父母,扶养未成年的弟弟。



从社会道德上想,兄弟姐妹都是一个娘胎掉下来的肉,身上流着同父同母的血,血浓于水、骨肉情深这是客观事实。

父母亲已经不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只有自己的兄弟姐妹。长兄为父,长姐如母。自己如果都不养,指望一个未成年的孩子去依靠谁?让他如何生存?我想有良知的人,都不会选择“不养”。


二、为什么大多数网友选择不养?

如果关注社交媒体上对此的讨论,发现很多主流声音都选的是“不该养”。难不成网民都是一群没有人情冷暖、只会考虑自己利益,自私的冷血动物?其实网民的选择是有原因的。



这就要描述下剧情:主人公的父母因为重男轻女,想再要个男孩。但按照计划生育政策,只有第一胎有智力身体残疾,才能再生一个。


于是父母谎称姐姐脚有残疾,被识破后,父亲却对姐姐一顿毒打。高考后,父母偷改姐姐志愿,理由是“女孩要早点赚钱养家”。


种种因素叠加在一起,原生家庭对她的残忍,逼着姐姐只想着通过考研,逃离这个家。对父母并没有多少感恩,自然“恨屋及乌”对弟弟感情也很淡。



电视剧《欢乐颂》樊胜美,《安家》方似锦,《都挺好》苏明玉,再到前段时间杭州“现实版樊胜美”,影视作品和现实新闻无不突破着普通观众的认知底线。出于对弱者的怜悯,大多数网友选择“不养”也就不难理解了。


这种社会民生事情还有很多,许多并没有对错之分,就看每个人如何决定。选择养,可能人生轨迹会改变,但换来了亲情;选择不养,可能未来老时,回忆起来心里有愧。


这也不得不让人反思,假如自己真的遭了不测,能给女儿留下什么?这并非危言耸听。

要有临时不慌的能力,更得有防范于未然的警惕性,这才是一个合格成年人(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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