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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卖期房,没有公摊面积,房价会向上还是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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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8 16:09:23 来自记账晒单 来自PC [ 复制链接 ]
本帖最后由 无飘飘飘 于 2021-3-8 16:15 编辑

相信买过房的人,看房时都会问一个问题:你们得房率多少?


每个小区、户型、甚至不同楼层的得房率各不相同,使得得房率成了买房过程中必须要考虑的指标。普遍的观念是,楼梯房得房率80-90%,电梯房70-80%的得房率是正常范围。


一、得房率可能成为历史?

今天有一则新闻: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提交提案,建议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同时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商品房。


我转发给友人,他只回了一句,早该这样了。友人家刚买的房子是110多平,第一次去参观时,发现室内面积与我家90多平的房子无异。问了才知道,两梯两户的电梯房公摊面积大。这么一算,友人房产证面积比我多出近20平,付出的代价是多付了40万房款,还是有点肉疼的。


国家出台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里并没有强制性规定,所以大部分楼盘公摊面积非常模糊,公摊面积计算缺乏标准,无法细究公摊了哪些地方。


很多开发商拿房时为了图省事,建筑面积完全按合同,而不是实际测量。公摊面积也是如此,开发商说是多少就是多少。

比如我家的小区是6层联排无电梯,得房率宣称90%。


但实际拿房时,根据装修公司的测量,室内少了几平方实得面积,按照当初的房价也有几万元。开发商以“你们测量时,墙的厚度没计算进去”为由,就糊弄过去了。


总之,天下苦“得房率”久矣!


二、得房率的由来!

之所有得房率,根本原因在于公摊面积的存在。关于公摊面积的由来,网络上盛行的说法是,李嘉诚发明的。

20世纪50年的香港房产按照幢销售,当时港片里经常说起的“买楼”实际上是一次性买3-5层,大概也只有明星富豪之流才能消费得起,普通人只能远观不可亵玩。

开发商为了回笼资金,香港霍家开创了贷款买房:交50%的订金,剩余的分5期还清。据说李嘉诚在此基础上,把房子分成了一间间卖,降低了购买门槛。因为公共部分归属不清,时常发生矛盾纠纷,于是“公共部分大家均摊”的公摊面积就这么被发明了。


改革开放后,内地房地产也开始发展,香港的公摊面积的概念也被引入。时至今日,香港的公摊面积已在2013年取消,但内地则依然在执行。

当然内地也并非所有城市都有公摊的说法。2002年重庆市通过的《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就明确了:商品房现售和预售,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重庆从2002年就开始启动套内面积交易,已经执行了近20年。


三、按套内销售,房价会?

早在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其中就有关于“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的内容。我仔细阅读这份《规范》中表述,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实际限制的是工程建设,而非销售环节。


从官方的解释中,此次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距离正式文件还很遥远,即使成为正式文件,也不确定是建议标准还是规定强制标准。


按照我的猜想,取消公摊可能沦为一场文字游戏,原本100平1万的房子,变成了80平1.25万的房子。一个小区公摊面积取消计入房价后,开发商原本可以卖1亿的销售额,可能只能卖8000万。2000万的价差不可能开发商自己承担,势必会通过房子涨价来平衡。换言之,取消公摊,房子单价就得涨。


尽管不能带来买房上的实惠,但我还是双手支持取消公摊面积这种不合理现象。在房价不低,普通人买个房子实属不易的情况下,还对实得面积遮遮掩掩,实在没必要继续存在。


简单点,让房子的面积简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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