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新政速递!早点出来啊!尾款能省多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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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2 10:27:32 来自记账晒单 来自PC [ 复制链接 ]
本帖最后由 Lisasong 于 2020-11-12 10:29 编辑

反垄断新政:电商时代的扫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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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喽啊,各位尾款人,是不是很激动的发现,自己还是有能力付完尾款的?付完尾款就该好好打工了!今年的双十一真的是太刺激了,陆陆续续的20多天的消费盛宴,各大电商都赚翻了,而且这个购物狂欢节的延长,也让很多宝贝表示,自己钱包的寿命不足支撑20天。

除了等待快递之外,我们还迎来了一波史上最强、保护消费者反垄断指南。1110日,市场监管总局就《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这个意见最厉害的地方有三个:



第一:首次明确拟将二选一定义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构成限定交易行为。
第二:将大数据杀熟定义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差别待遇。
第三:关于限定交易行为的若干解释。



其实这三个大方向的规定刚好是为了保护商家、保护消费者、保护公平竞争,这三个具体的方面,也是我们遇到的新电商时代垄断的主要问题。



首先,二选一,其实就是在滥用市场的支配地位。



强迫商家二选一,其实就是在市场上滥用支配地位。商家也是饱受凄苦,比如,商家的外卖只能登陆一家销售平台,不能两家同时上,否则就要扣款,或者是直接把商铺下架,很多商家被逼无奈就只能选择一个流量多的平台销售,在这样的情况下,市场上的竞争活力就越来越少,作为消费者只能跟随商家在某个平台上点单。所以,这种行为确实是扰乱了市场,等市场上只有一家独大的时候,他们再抬价,最后只能消费者买单。所以《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规定将二选一定义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构成限定交易行为实际上,是在鼓励市场多方位的发展。只有市场公平了,消费者才能享受到市场竞争下公平的商品价格。



其次,大数据杀熟,保护消费者!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遇到过大数据杀熟,其实这个问题需要你有两个手机,或者两个人买了一个东西之后交流才发现,价格不一样。小编是5年以上的老VIP,在某平台上经常收卡代购,中间赚一点返利的利息差,这个小生意本来在朋友圈做的非常的好,但是今年却熄火了,主要是原因是大数据杀熟,作为VIP,我代购买一个耳机的价格是125元,而作为非VIP的用户,他自己买的价格只有109元,同样是包邮,我的价格却更贵,而且每年交的会员费也等于打了水漂。代购的事情,自然也就变成了无稽之谈。年均损失一千多块,会员费还有一百多。

这种情况屡见不鲜,很多消费者都会发现自己经常出行的VIP软件上的机票价格,甚至比普通消费者更贵,这样的侵权行为,我们也无处诉说和维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中,关于大数据杀熟的行为定义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差别待遇,可以说是非常正确的。为市场监管总局打call




第三种,关于限定交易行为的若干解释。


《反垄断指南》主要是对限定交易的情形作了几个明确的说明,一种是平台经营者通过搜索降权、流量限制、技术障碍、扣取保证金等惩罚性措施实施的限制;另一种是平台经营者通过补贴、折扣、优惠、流量资源支持等激励性方式实施的限制,如果产生了消极的竞争影响,都会被认定为是限定交易的行为。



这个无疑就是针对双十一了,不管是哪家电商平台,出各种小学奥数的折扣教程,其实都是对消费者的伤害。看上去是鼓励了消费,实际上是恶性竞争,无法让市场上的好东西走到大众的视野前,只卖有钱人充值之后的东西,但是充值买各种渠道的商家最后还是会把羊毛加在羊身上,买单的永远都是消费者。



《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目的在于规范市场的竞争,给市场带来更多的活力,这和前段时间史上最大的IPO延迟事件,也有很大的关系,主要的目的就是一个——打击垄断!


其实我们的社会性质就决定了,先富是一定会带动后富的,所以,如果市场只是资本的游戏,那人民的正义该怎么办?



垄断是资本的特色,可以有,但不能暴利,让你赚,但不能让你赚的毫无边际,最后我们还是要保护群众的。



真希望这个指南早点出,今年的双十一咱就能省点脑细胞和碎银子。希望政策落地,给天朝的威武疯狂打电话!好了,去搬砖了!mua!爱我请点赞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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