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第六险要来了,当你老了,长期护理险能养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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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2 12:11:52 来自记账晒单 来自PC [ 复制链接 ]
或许在日常生活中,还有一大部分人对护理险知识还不是特别了解,甚至还有人不知道这个险种的存在,咱们一起先来普及下护理险的现状和基础常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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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种种迹象表明政府在养老服务中的责任功能得到加强,我们的养老服务责任责任主体已经从“国家-家庭,变化为,国家-家庭-社会-市场”多元主体共同分担的格局。我们国家养老服务的制度化、社会化还是在初步阶段。

目前,市场环境日益复杂,传统家庭养老的服务功能逐渐衰退,民办非营利养老服务机构在快速崛起的同时也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故而,在这一转型过程中,“家庭”应负担起养老服务的主要责任,“市场”应当满足一部分老年人更高层次的服务需求,“社会”则为逐渐崛起的责任主体,其非营利性、志愿性的优势要得到充分发挥。

老年护理使整个养老服务中的重要部分,但在中国的医疗保险支出中不包含任何形式的护理费用,老年护理需要由个人和家庭承担。中国有关护理或照护问题的政策也分散在常见的各种养老服务政策中,没有专门为老年人设计的护理服务政策,而且公共护理服务只对低收入者、高龄老人和无抚养人等特殊人群提供服务,服务范围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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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速,需要照护的老年人比例不断增多,而传统的家庭照护功能逐渐趋于弱化,社会化的护理服务体系尚未建立,因而政府有必要制定专门为老年人服务的护理服务政策,以满足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老年护理问题成为社会问题,由此促使中国也开始研究和探讨老年护理问题,民意代表也不断呼吁把老年护理服务予以制度化,政府也逐渐把老年护理问题纳入政府的政策议程中。

在传统意义上,赡养老人、照护老人是家庭的责任和子女的义务,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家庭照护功能的弱化,传统的家庭观念和对老年人的赡养意识也发生了巨大变化。这种变化使老年人的家庭照护变得艰难,需要用社会化的护理来替代部分家庭照护功能。

护理保险的给付内容主要是护理服务,而这种服务供给是一种组织化的活动,是通过服务机构呈现的,因而实施护理保险必须以充足的护理机构和护理人员的存在为基础。因此中国要实施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必须建设各种类型的护理机构,尤其是大量建立居家护理服务机构,以适应90%的老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同时培育不同类型和不同层次的护理服务人员,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服务,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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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水平是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必要条件,人口老龄化导致需要照护的老年人剧增,而长期护理涉及医疗、卫生、人力资源、服务业,各行各业都需要支付费用。一个国家实施某种社会福利制度固然与经济发展水平有关,但是经济因素并非是实施某种社会政策的充分条件,经济水平应该发展到何种程度,才能引入护理保险制度,国际实践上还没有得到论证。

当前,长期护理险试点不断扩大,仍需从“长”计议,各试点地区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核心要素上存在着较大差异和明显不足,因此,需从模式选择、参保对象、筹资机制、支付方式等方面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进行重新构建和完善,以推动该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并实现克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当你老了,头发白了,睡意昏沉,当你老了,走不动了,炉火旁打盹,回忆青春……当下的他们;那时的我们,是不能靠它的,需有其他的B计划,方可安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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