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越来越多的女性“恐婚恐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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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9-25 09:36:19 来自记账晒单 来自PC [ 复制链接 ]
现在好多人都在关注和抱怨一些有关于女性婚姻的话题。什么高彩礼啦,什么要房要车啦,什么公主病啦,还有“恐婚恐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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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女性“恐婚恐育”的问题,真的不能全怪女性本身。很多时候是这个社会传达给她们了一种,婚姻真的很可怕的错觉。
就拿新《婚姻法》来说: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这明明是一条保护夫妻双方婚前财产的,不偏不倚的法律条款。可到了某些自媒体那里,为了博人眼球就能取出诸如:“新婚姻法深度解读,这XX种情况下离婚,女方分不到房子。”

“惊!女士们醒一醒,你以为婚房房产证上加了你名字就是你的吗?”“你还敢做全职太太吗?新婚姻法让你净身出户。”……之类的各种看起来耸人听闻的标题。

明里好像是在替女性着想,为女性说话。实际上不过是在消费女性,利用女性在婚姻中确实可能存在的一些弱势问题,加以放大,达到他们提高点击量、阅读量、增粉、赚流量……之类的目的。

谈到女性在婚姻中要承担的义务的时候,他跟你讲传统。说什么婚房就应该男方买。讲到女性在婚姻中的权利了,他跟你扯《婚姻法》都不保护女性权利了,我们要学会自己保护自己的权利。

谈到消费观念的时候,就说什么女人要对自己好一点“四十岁时穿不上二十岁那年喜欢的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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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到婚前财产和共同财产了,他和你扯什么男人就是要给女人安全感。就连小学生《道德与法制》课本上都有写: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可这些理论上讲连小学生都骗不了的标题党文章,还是偏偏有人愿意相信,并受其影响。
当然,也不能全怪部分媒体的误导,因为在这个社会上,确实存在着许多歧视女性的问题。尤其是在婚育方面。著名网红考研专家张雪峰就公开说过,他招人一般不考虑有稳定男朋友或者刚结婚的女生。因为很有可能工作不了多久,还没有给公司创造效益,就有可能生孩子、休育儿假去了,用人成本太高,还不如直接不用。

也有的公司会对怀孕中或生育后的员工极不友好,要么换岗、降薪,要么变相冷冻,总之就是在不违反《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前提下,想着法子地逼着女性自己主动辞职。再加上现在人工成本极高,月嫂、育儿嫂们的工资高到普通家庭承受不起。如果双方老人能帮上忙还好说,如果帮不上或者老人本身也需要照顾。那么女性生完孩子以后,真的有可能不得不回归家庭。

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女性面对婚姻和生育时自然特别缺乏安全感。结婚的话,一面是看起来危如累卵的婚姻关系,一面是可能永远回不去的职场生涯。不结婚的话,至少还是一个有经济自主权的独立女性。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如此认知婚姻的话,自然就会有越来越多的女性恐婚恐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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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完,为什么越来越多的女性“恐婚恐育”的问题,笔者还是想说一说自己的经历。

很不幸,笔者就是那个结婚时住在爱人的“婚前财产”里的人,貌似随时可以被人家赶出家门。

很幸运,几年后笔者的父母也为笔者准备了差不多的“婚后只赠予一方的财产”。并且现在还在出租,租金收入还归笔者个人所有。这样看起来,在这个问题上,我是占了便宜的一方。
很不幸,笔者家大宝出生时,孩子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都带不了孩子。
很幸运,邻居家婆婆是个热心人,可以帮忙照管一些。
很不幸,爱人是妈宝型的。
很幸运,爱人的妈妈还算讲道理。
很不幸,生宝宝时家里正在装修,连住院押金都是借的。
很幸运,生育险改革了,押金没用上。
很不幸……
很幸运……

婚姻大概就是这样,有不幸运的一面,也有幸运的一面。如何只看到不幸的那一面,那确实没法过下去。如果两面都看到了,那婚姻又有什么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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