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粉丝投保后对持有的保险合同存在不少疑问。 比如保险产品停售了会不会影响保险合同、保险合同可不可以修改、保险合同会不会被解除等等。 今天这篇文章,让你对保险合同的那些事情,了解得清清楚楚。 01 产品停售是否影响保险合同 保险公司根据自身经营需求,对产品调整或者应监管部门要求,有时候会对某些产品做下架处理,就是不再卖那些产品。 但是保险产品下架停售,对那些已经买了那款产品的人来说,他们跟保险公司此前订立的保险合同是没有影响的。 只要你的保单已经生效了,无论这个产品是停售了,还是更新升级,都对你生效的保单没有影响,你可以享受原产品的保障,遭遇风险的时候仍然可以获得理赔。 看你的保险合同会不会受影响,关键是看你的保险合同是否处于保障期限。 如果是短期险,比如一年期的意外险、医疗险,如果停售且不能续保的话,保障期限一结束,你的合同就无效了,因为你买的本来就是一年的保障期,这些产品本来也只提供一年的保障期。 如果是长期险,比如重疾险或者寿险,这类保险产品的保障期限一般都是在二十年以上,甚至是保障终身的,即使出现了停售也不用慌张,保险合同仍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不管这款产品是在售还是停售,只要客户出现了保险合同约定的事项,就可以按照相关的流程和要求办理理赔。 02 保险合同内容是否可以修改 《保险法》的第二十条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变更合同内容的,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也就是说,投保人和保险公司都可以修改保险合同内容。 你买了保险之后,可以修改投保人、受益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比如,如果你经济状况不佳,可以减保,把你的保额改低一点,这样可以少交一点保费;如果你经济宽裕,可以加保,增加保额,你的保费每年也会高一些。 有些带有附加险的保险合同,也可以根据你的实际需求进行修改。 比如有人觉得自己身体好,不想续保医疗附加险,可以向保险公司随时取消附加险。 又比如有人觉得自己工作风险大,要求增加意外附加险,但增加这些附险会有时间、身体状况、职业等限制条件,需要向保险公司了解清楚才能修改。 至于保险公司修改合同,一般来说在实际操作中是不允许保险公司擅自对已经成立的保险公司条款作出修订,即使单方面修订了,那对原来的投保人也没有约束力。 比方说你买了一份重疾险,这份合同里原位癌是在重疾保障范围内的,后来保险公司修改了条款,把原位癌移出这个保障范围。 如果保险公司这样做,那是无效的!你万一确诊原位癌,依旧可以获得重疾理赔。 03 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力 通常情况下,保险合同生效了,只有买保险的人可以解除合同(也就是“退保”),而保险公司是没有权力解除合同的。 不过保险合同有个两年不可抗辩期的规定。 两年不可抗辩期是说如果你在购买保险的时候,没有如实进行健康告知,在合同生效2年期限内,保险公司都有权解除合同。 所以,如果你隐瞒病史投保,被保险公司发现的话,保险公司仍然有权力解除保险合同的。 但是这个解除合同的权力仅在保险公司知道你未如实告知后的30天内有效。 如果保险公司在30天内没有解除合同,就被视为放弃解除权,一旦合同生效2年后,保险公司就不能解除合同了。 这里大家要注意,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和拒赔是两码事,虽然保险公司不能解除合同,但是仍然有可能拒赔,需要视隐瞒病史的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是故意没有如实健康告知,保险公司肯定就会拒赔了。 以上就是关于保险合同的几个小科普啦,最后我提醒一下大家,在成功投保拿到保险合同之后,记得要确认合同信息。 比如姓名、证件号码、保费、保障时间等,如有不符,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 确认信息无误之后如果觉得心里纠结,要把握住犹豫期,在犹豫期内退保只需花费一点工本费,可以避免过了犹豫期撤销合同带来的更大损失。 最后的最后我再叮嘱一句,买好保险之后,记得好好分类整理保险合同,告诉家人保险合同放哪里了,以便不时之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