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5年前买的房子烂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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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22 18:10:46 来自记账晒单 来自PC [ 复制链接 ]
本帖最后由 爱笑的小鹿 于 2020-5-22 18:14 编辑

给小侄子上户联系了很久没联系的大学同学,因为大学时期交情甚好,就委托他帮忙办理小侄子上户的手续,结果我这边事儿还没交代完,他就给我吐槽了半个多小时他最近手里的烂事儿。

2015年,他们单位集体投资在西安东二环建单位家属房,当时合同规定的房价是4000元/平米,据说单单他们单位就有300多套,加上其他事业单位共计1000多套房子,当时只支付了房子的部分价款,60%,建了几年后来业主们去看的时候发现停工了,虽然有一栋房子算是已经建成,但大面积看来还是一片杂乱的建筑垃圾。基本没什么人,就留了个看大门的老大爷和一条狗。

同学开始警觉,刚好遇到单位换了领导也不愿意插手,只能同事们跑出去找开发商,但单位也不允许大家都出去,最后就指定派了他和另外两个比较能说会道的和开发商沟通,可是他们根本都逮不到开发商的人影,再去看,就看到法院的查封令就贴在门口,凡是经过的人都看得到。

找开发商没辙了,就开始找法院,直接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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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好了,法院已经判决,执行文书也已经下达:购房者在5月15日之前将剩余房价按照7000元/平米的价格补齐,法院可以给结清房款的在建好的房子中指定一套房子,但是房产证什么的就不明确了。

同学代表广大业主的心声是:
1、当时买的时候房价只有4000元/平米,现在房价要7000元/平米,自己买亏了。看法院能不能考虑到民生工程酌情将房价降到他们心里的合理价格,就是降不到4000/平米那5000/平米也可以。


2、如果按照法院判决文书内容业主将房款结清,能不能保证拿到房产证。

他找我聊,是看司法还能不能进行调解,我笑笑:法院都判决了,一旦公检法插手,司法也就没什么用,我只能说去问问那个法律专业又在法院执行庭上班的同学。

结果同学的回复也很简单:法院是按照合同规定办事儿的,既然已经判决自然也是无力回天的事儿了。我又问了下他,如果这个事情没有一开始就起诉会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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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倒是跟我讲了下,毕竟法院待了10来年见的世面比我多多了。

1、跟紧工程,发现工程进度异样的时候跟先找开发商沟通,在开发商资金链断了的时候可以考虑业主集资,政府建立监管账户,业主支付施工尾款把房子盖好。当时是政策性刺激房地产,很多小开发商要么存在资质的问题要么是在建工程手续不全,趁着政策宽松,本身嗅觉又比较灵敏的这些人想赚一波热钱,政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工程开工,那么政府也是有一定责任的,建立工程监管账户是责无旁贷的。

2、让开发商破产,清算,拍卖在建工程所得款项优先用于偿还业主购房款。
按照法律规定,施工方的债权,优于银行抵押权,银行的抵押权优于其他债权。现在开发商欠的外债实在太多,购房人打赢了官司,也拿不到钱。所以一旦起诉到法院,业主还是轮不到拿到退款。但是可以根据《企业破产法》,由清算组分配债权,债权人全部通过才会报法院清算执行。这个时候债权顺序就有可能有了变化:支付了大部分购房款的购房人>施工方>银行>一般债权人。这样小业主动了大债权人的奶酪,其实也是不常见的,但是民生当前,老百姓的问题难以解决也会闹得政府不得安宁。

3、政府出面找开发商接盘,对现在的开发商进行重组。重组成功,工程继续进行,等着交尾款收房。

4、去法院起诉要求退房。这个时候如果政府将开发商的资金冻结,账户还有钱的话,还是有可能拿到退款的。但是,如果执行账户没有半毛钱,法院执行庭也是只能耗着,很是头疼。

所以,如果购买的房子烂尾风险,先去找开发商,开发商找不到的找政府,最后再去法院起诉,才能将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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