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暴力”裁员,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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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5 14:05:47 来自记账晒单 来自PC [ 复制链接 ]
本帖最后由 小生爱财 于 2019-11-25 14:0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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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裁员,让保安把身患绝症的我赶出公司。我在网易亲身经历的噩梦!》应该是今天网络最火的帖子吧,我特意在网络搜索了这篇文章,通篇阅读后,实感愤怒。但是在形成文字前,我又让自己冷静,不应一方的只言片语就愤怒暴击,还是应该进行全局分析。

情感上我很愤怒,但是理智上我并不相信网易会采取这样的“暴力裁员方案”。

我自己是做HR的,通过专业角度和大家分析探讨一下吧:

1、暴力裁员后劳动仲裁的结果

我记得研究生上人力资源课第一节,老师就告诉我们,裁员必须按规定给足补偿,如果“暴力”裁员,劳动者到劳动仲裁部门“一告一个准”。

我后期几年的工作中,这句“一告一个准”算是多次被证实:精准无错。我们公司没有“暴力”裁员,不过在帮其他朋友维权的过程中,我算是亲眼所见,国家劳动部门对劳动者的保护绝对是说一不二。

在仲裁过程中,甚至很多证据需要用人单位来提供,简单的说,你说你没有非法裁员,请你拿出证据来证明。对于部分劳动者不能完整的出具证据,法院和仲裁部门是相对理解的,因为弱势方员工本就没有通天的本事从单位拿到所有有利证据,所以,一般来说这种非法裁员,只要告了,基本都是铁定要赔偿的。

知名如网易,其公司的HR部门必定是专业的经验丰富的,对于非法裁员可能的后果一清二楚。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我认为不是一家体系完善的大公司所会做的“蠢事”,该省的钱一分钱也省不了,还要投入巨大的人力成本,最后还可能“爆臭”网络,这种得不偿失的事,我想网易不会做。
2、企业到底可不可以辞退重病员工?

从劳动法上来说,是可以的。当然前提给予不低于“N+1”的补偿,这是法律规定的,最基础的补偿。出于人性化管理,对于身患重病的员工企业实行人道主义精神,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辞退时给予更多的补偿,这种作法当然更赞,如果企业实不能履行更好的职责,最底线是需要支付N+1补偿金。

综上,其实这次的案件可以简单的归类为:网易到底有没有按照不低于N+1的标准进行裁员?

至于该员工身患重疾此事,我认为除非有依据可判断为“工伤”,否则并不具备“不可辞退”的加分项。不要怪我冷血,至少劳动法中没有针对疾病的该项法律和保护,我们只能就事论事。

说到这里,我认为下一步重点是网易求证后的声明,到底有没有非法辞退该员工。结合我开头说的,网易作为一家大公司,这样做得不偿失,我认为可能性很低;其次,该员工对于这类非法辞退,直接上告劳动仲裁中心便可获得“正义执法”,如文中所形容如此反复折腾貌似太过“不值当”,尤其是身体本身抱恙的情况下。

所以,真相到底怎么样,我们是不是可以等一等网易的声明或者更权威部门劳动仲裁中心、法院对此事的声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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