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们这的省会城市,据说,下了一个规定,有关公务员参加婚丧嫁娶这类事情的礼金参考额度,听了后,我想笑! 首先,规定里界定了公务员参加这种活动的范围:据说啊,因为我没看到原文!据说,必须是直系亲属或有正当礼尚往来的亲朋好友。这个口口相传的定义,我个人能理解,就相当于前几天在网上吵闹着,请假参加葬礼,却因为不是直系亲属而不准假的那个大学生。不是直系的亲属,不能去! 那什么叫正当礼尚往来呢?据说,比如公务员工作业务范围内的有服务关系的单位,你结婚,人家送你礼金2万,人家有事情,你也随礼了,你随了200元,那你觉得这叫正常礼尚往来吗?这是明显的收受影响正常公务的礼金!这不叫正常的礼尚往来! 所以范围界定了,你就要注意!别谁的都去参加! 其次,规定了额度。据说,额度是根据省会当地的消费水平来定的。据说,城市里现在摆一桌酒席大概要2000元,那么十个人一桌,所以每人随礼不能超过200元!边郊定的标准是100元,农村定的是50元! 那么我想请问,制定这个规定的公务员部门,你们随礼是按照这个标准随的吗?如果是,你家直系亲属一定对你意见老大了! 说这事儿是不是有点不太好啊? 我只是觉得,这些约定俗成的东西,人情的东西,是没有办法规定额度的吧 反正唠这个时,有人说,唉,这就是看个人情分了,那你之前结婚,人家给你拿了1000元,你还能因为这个规定,就拿200元吗?表面上拿了200元,背后你不得把那800元给人家补上啊? 是的,说的也对! 咱老百姓这个礼儿确实得过得去,不能差事儿啊!俺这东北话,差事儿,不知道你们能不能懂,反正就是“差啥也不能差人情”的意思吧!东北人不差事儿! 行了,这个话题不多说,说多了有毛病,理解包涵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