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原副部长仇保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国房屋空置率比较高,其中北京空置率在百分之十几到二十,超过国际上5%的平均水平,建议征收空置税。 这是今年6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针对闲置期满6个月未进行居住使用也未出租的一手房征收“空置税”之后,内地是否跟进的一次大讨论。 为了理性遏制、逐步挤出房地产泡沫,房地产税应分类进行,率先出台能够精准遏制投机炒房的消费税、流转税、空置税,然后再从容考虑征收物业税。要把房地产调控从原来的中央调控到地方调控,从行政手段为主改变为经济手段为主,从集中统一调控为分散调控,通过国民经济收入增长来严格控制房地产价格上幅。 房产空置税是指:对房地产商开发完成后,销售的商品房过度空置或房屋的所有者空置达到一定时间段后,根据空置年限采用累进税率所征收的惩罚性税赋。征收住房空置税可以打破部分开发商捂盘惜售、待价而沽的企图,迫其降价促销;对于拥有多处房产而又闲置的房主,可以迫使他们出租或出售自有房屋,对抑制房租、房价过快增长,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需求有着积极作用。 但内地的闲置房屋多是囤积在“炒房客”手中的二手房。而对于二手房,怎样认定是否空置十分困难。比如在景区附近或者海边的旅游地产,一年内可能仅使用几回,是否应该收空置税。 国内如何计算房地产空置情况,现在没有标准,也没有官方数据证明空置情况。就算出台相关的标准,"炒房客"也有许多可以规避的手段。 就目前国内的情况来说,征收空置税的意义并不是很大,要何况在当前楼市已经呈现降温的情况下,征收空置税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