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个税改革再放减税红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披露专项抵扣实施细则,并进入公开意见征求阶段。 新个税法明确明年起将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普通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支出进行专项附加扣除,实施细则基本覆盖30-50岁之间的纳税人,他们既是缴纳个税的主体,也是负担相对较重的群体。 此次的综合所得税制相对比较科学,相比之下,如果只是简单地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没有考虑纳税人生活负担的差异化,这并不公平。但是,本次个税专项抵扣覆盖居民开支最大的教育、养老、住房和医疗四个方面,而居住支出、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医疗保健支出占总消费支出占比达到42.7%,扣除覆盖范围较广。 新个税法实施之后,总纳税人将大幅减少,大部分纳税人将无需缴税。 本次减税更多惠及中产阶级,税收的减免将直接增加可支配收入,将更多释放消费潜力,对消费的刺激作用很值得期待。 总体看,此次公布的办法较好地兼顾了公平和效率,减负力度超出预期,税收征管也力求简便易行,尽量避免让纳税人提供各种证明。 尽管地区间的差异、扣除与实际支出的差异还不能完全体现,专项扣除采取定额扣除而不是按实扣除,主要是因为考虑管理的可行性而制定。但《暂行办法》已经存在差异化,实现了从无到有的进步。 可以说,此次减税的力度大大超出预期,将在未来,对中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水平及消费支出产生非常大的影响。不禁让人对下一步的企业减税减负产生很大的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