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在一个案例, 某私企老板A把营业执照借给朋友B办理贷款了,因为那款贷款只有企业主体才能参加,,因为A和B的关系比较好, 经不住B的一再请求,A把自己公司的营业执照借给B办理贷款了, 然后贷款下来之后, A把钱转给B了, 分期还款, 等额本息还款,一共12期. 开始两期还得好好的, B都能按时支付本金和利息, 到了第三期, B的资金紧缺有点还不上了,逾期两天, 好吧 ,逾期总比还不上要好, 但是,会影响A公司的信用。 到了第四期,B完全还不上这笔贷款了, 怎么办? B来了一个消失,直接跑路消失了, 电话也不接,完全联系不上了。 B彻底跑路了, 然后,这笔贷款搁在A公司身上了,怎么办呢, A不想帮B还这笔钱了,因为这笔钱不是A借的, B跑路了,A没有理由代还钱啊? 但是,A错了, 银行的催款函是直接发到A公司的, 银行的电话也是打到A公司找公司负责人A的, 银行天天催着A还钱, 怎么办, A无计可施了, 找B也找不到, 但是银行天天追A还款啊, 烦都烦死了!!! 所以说,营业执照借给朋友办贷款是风险非常大的, 营业执照借给朋友办贷款,朋友跑路当然你来还!为什么呢? 1、因为借款主体是A的公司, 用A公司的营业执照去办的贷款, 不管A和B私下有什么交易, 银行默认是借给A的公司了。 2、B和A之间,属于私下个人约定, 贷款到帐之后, A把钱从对公帐户上转给B了, 这个最多只能算是B从A公司借走的钱, 但是,要还清贷款, 银行还是会催A公司, 不会催B。 3、B如果按约定, 每个月定时还清贷款, 也是不错的,但是, 这个也是风险巨大的,如果B跑路, A以自己公司名义让B贷款的, 最终只能A自己的公司承担这笔贷款, 银行追债也是会追A公司 , 不会去追B。 4、A的公司有还清贷款的义务, 这笔贷款一旦成立就有法律效力, 而A和B之间只有私人约定, 没有法律效力, B跑路, 风险及偿还义务必须A的公司承担。 所以,借营业执照给朋友贷款, 这是一个包赔不赚的买卖, 朋友按期还款了, 对你没有任何好处, 朋友跑路,你要承担还款的责任,正如现在所有的担保一样, 只要是你帮人担保了, 但是, 对方无力还款, 担保人也要承担连带的还款责任。 所以,这年头,理财、借贷都是各种坑,不要随便帮人担保,不要随便承诺别人用自己的名义或是用自己公司的名义帮朋友贷款, 也不要帮朋友贷款联保, 否则贷款人跑路,就只有自己承担还款责任了,切记,切记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