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去年一则新闻:刷信用卡消费18869.36元,因绑定的储蓄卡余额不足,剩69.36元没还清,10天后产生了317.43元利息。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主持人李晓东认为“全额计息”的规定不合理,将银行告上法庭。 后来又听说随手记群朱大哥因为少还了100多块,仅逾期一天,就产生数额不小的逾期费。 这两起均是信用卡全额计息的祸。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份征求意见稿。其中,关于信用卡逾期计息问题,最高法拟支持按“余额计息”。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 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 持卡人选择最低还款额方式偿还信用卡透支款并已偿还最低还款额,其主张按照未偿还透支额计付记账日到还款日的透支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发卡行对“按照最低还款额方式偿还信用卡透支款、应按照全部透支额收取从记账日到还款日的透支利息”的条款未尽到合理的提示和说明义务,持卡人主张按照未偿还透支额计付透支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发卡行虽尽到合理的提示和说明义务,但持卡人已偿还全部透支额百分之九十,持卡人主张按照未偿还数额计付透支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看不懂直接看结论: 最高法将从法律层面上,不再支持银行关于信用卡透支逾期就必须“全额计息”的现行规定。 个人觉得这项措施在纠正一直以来的错误,使事情更合理更公正。简单的说,我们用卡人,对需要承担的部分承担后果;已经还清的,还要赔偿,这就有点欺负人了。 对用卡新人,需要科普4个信用卡基本常识: 1、4个日期要明晰 交易日:你刷卡消费、取现或转账的日期。 记账日:消费实际入银行账的时间。有时会发生消费日和银行入账日不统一的情况,也不用紧张; 账单日:银行对每个月用交易“算总账”的日期。比如账单日是13日,那每月14日到下月13日就是一个账单周期; 还款日:一定要在这个日期前还款,若超过此期限,对于本期所欠银行的款项就要缴纳利息了。 2、收费标准记心中 信用卡好用,五花八门的费用也很好看。溢缴款取现费、超时费、超限费、滞纳金、取现利息、挂失费、分期手续费等等。 3、根据情况来还款 还款分全额还和最低还款额还,看个人资金情况,最好是全额还,即便一时不具备全额还款能力,至少也应该按照最低还款额还,才不致影响个人信用。 4、及时还款不逾期 逾期记录一旦生成,会在个人征信系统保留5年,影响持卡人今后的贷款、买房、买车等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有时可以用一些三方软件:比如卡牛来管理自己的信用卡。 信用卡是个双刃剑,用的好可以有更广的消费力,用的不好可以说后果很严重。各位有什么用卡常识,欢迎分享! |